非法处置废油桶多人被移送公安!
 
来源:无忧固废网        发稿时间:2019-10-16 10:20:17        发稿编辑:影子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环保局查处一起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案件。环境监察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家位于西城街道岙岸村的非法废铁收购点。该废铁收购点将收购的废漆桶压制成铁块,随意堆放,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场内虽然已经地面硬化,但是铁块上残留的废漆渣被雨水冲刷流至场外周边泥地,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HW49类,废物代码为900-041-49。因此,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染料桶、油墨桶、废机油桶、树脂废铁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污染环境罪。

  那么这么多废油漆桶是从哪里来的?经查,这些废漆桶主要来自流动的废品回收者。张某近期从租住在南城街道下洋山村的赵某处收购了一批废漆桶,这批废漆桶为下洋山村村民林某从新前某工艺品公司收购废铁的同时被该公司要求处置。林某将大量废漆桶倾倒在本村的废弃岩场待时出售,数十只废漆桶散乱堆放在自己的菜地里准备用于浸泡农药,严重污染环境,被环保局发现后要求及时委托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林某却随意将它们交给没有任何资质的废品收购者赵某。

  就这样,为省去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网上资料显示:找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吨需花费2万元;但是作为废品处理,还能以3毛(每公斤)的价格售出。)本该由企业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的危险废物经由无数个像林某一样流动废品收购者,最终汇集到张某的回收站。

  根据相关法规,环保局将涉案的林某、赵某和张某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对涉案的新前企业目前已经立案查处,企业当事人余某也将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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