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今年推广清洁煤65万吨 环保炉具2万台 炉具补贴400元
 
来源:齐鲁晚报        发稿时间:2019-06-11 18:31:32        发稿编辑:影子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发改委获悉,为做好2019年度全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推进大气质量持续好转,德州市制定了《德州市2019年度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到,2019年,全市计划推广清洁煤65万吨,其中,洁净型煤35万吨,推广环保炉具2万台。

  划定“禁煤区”范围

  在市场整治方面,

我市将建立散煤综合治理机制,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气(电)代煤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进展情况,划定“禁煤区”范围,“禁煤区”内要实现煤炭及煤炭制品彻底“清零”。完成气代煤、电代煤的地区,严禁煤炭销售使用。

  加大散煤市场综合整治力度,按照冬病夏治、常抓不懈、未雨绸缪的工作方式,继续保持对劣质散煤清理取缔的高压态势,加强煤炭质量管控,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散煤,及时查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的煤炭销售活动。统一造册,强化储煤场地内经营业户的登记和煤炭质量监管工作。

  排查煤炭经营储煤场地用地情况

  加强和规范经营性储煤场地管理,建设与规模相适应的防风抑尘、防燃、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规范煤炭装卸、储存、加工和运输作业等环节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排查煤炭经营储煤场地用地情况,依法取缔非法用地、违规建设和污染环境等行为。

  24小时检查煤炭运输

  加强煤炭运输检查,依托公安检查站、超限检测站设置散煤运输管理综合检查站,设立大型执法警示宣传牌,常年开展散煤运输整治,查处运输车辆载运劣质散煤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流入我市。特别在6-10月份煤炭配送关键期,加强监管,24小时对煤炭运输进行检查。

  洁净型煤配送率不低于50%

  《方案》中提到,镇(街)推广办公室组织管区、村委干部开展摸清居民用煤户数、统计用煤量、预收煤款,协调供煤企业储备洁净型煤、宣传试烧、发放配送到户等工作。9月底前,各县市区配送中心抓紧储备洁净型煤,配送到位率不低于50%。10月底前,所有预订和预缴煤款的洁净型煤全部配送到户。非收款的清洁煤,各配送中心提前储存、保障供应。

  各镇(街)清洁煤推广办公室和村委会统计居民购买炉具数量,预收炉款,建立明细台账,配合炉具中标企业做好炉具安装、调试及后续服务工作。10月底前,所有预订和预缴款的节能环保炉具要安装到户。

  散煤质量抽检率不低于20%

  运转好“企业自检、县级普检、市级抽检”的三级煤质监控机制。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散煤质量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20%;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职责,对管理区域内煤炭质量进行全面监控,检查结果存档、公布,并报本县(市、区)散煤指挥部备案。加大对不合格清洁煤的处罚力度,切实保障清洁煤质量。清洁煤生产经营企业、煤炭物流园和配送中心要建立生产、经营、运输、配送等环节的煤质检测明细台帐。

  中心城区居民燃煤补贴每吨600元

  2019年继续对民用洁净型煤和环保炉具进行财政补贴,中心城区居民燃用洁净型煤每吨市财政补贴300元,区财政补贴300元。炉具补贴400元,市财政负担一半。对中心城区低保户由区、镇街财政每年按1吨清洁型煤全额给予补贴。其他县市区的城乡居民购买洁净型煤补贴300元,其中,市财政负担一半;炉具补贴400元,市财政负担一半。

  市级财政按照20元/吨安排镇村清洁煤推广配送经费,安排100万元煤质检测费用。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