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不再建填埋场,三年内垃圾焚烧比例提至50%以上
 
来源:环卫科技网        发稿时间:2017-09-20 07:25:26        发稿编辑:影子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全省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两年内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三年内将垃圾焚烧比例提至50%以上,不再新建垃圾填埋场,并对现有卫生填埋场进行升级改造,重点完善渗滤液和沼气收集处理设施,做到规范化处理,不得随意外排。垃圾分类方面,则要因地制宜制定出台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对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处置,倡导生活垃圾“干湿分离”,鼓励对厨余等易腐垃圾进行单独分类处置。

  集中整治城乡垃圾

  全面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方案要求,

要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河渠沿线、村庄周围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城乡垃圾集中整治,做到无缝隙、全覆盖,不留死角,8月底前要全部完成,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并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以建制镇和农村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河流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为重点,对县域范围内城乡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垃圾进行全面排查整治。2017年底前完成40%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任务,2019年全面完成整治。

  城市、县城要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农村要实现“一县一场”

  方案要求,城市和县城要加大垃圾收集、转运频次,缩短垃圾存放时间,实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并力争做到“垃圾不落地”作业。垃圾桶(池)周围要干净整洁,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并要加快建设农村垃圾转运处理设施。要根据县域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因地制宜采取城乡一体化处理、就近集中处理、就地简易无害化处理等模式,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垃圾处理方式。要重点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和中转站项目建设,在偏远和不易集中处理的村庄,积极探索采取小型焚烧、热解气化、综合处理等新技术,实现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每个县都要建成专门用于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场,每个乡镇都要建成垃圾中转站,确保农村垃圾及时处置。

  垃圾处理要停建填埋场

  焚烧比例三年内提至50%以上

  方案提出,要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总体要求,设市城市和较大的县要加快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改变以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今后,城市和县城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要优先选择焚烧发电、综合处理、热解气化等工艺,原则上不再新建卫生填埋场。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且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服务需求的,要应烧尽烧,不得进行填埋处理。同时,已投入运营的焚烧厂要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加强对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二噁英、臭气、飞灰、渗滤液等的监测,并全部实现达标排放。2017年,设市城市已开工的焚烧处理厂,要基本建成尽快投入运营,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35%;尚未建设焚烧处理设施的要抓紧启动并具备开工条件,2018年开工建设,到2020年焚烧比例达到50%以上。

  方案还要求,要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对现有卫生填埋场进行升级改造,重点完善渗滤液和沼气收集处理设施,做到规范化处理,不得随意外排。应定期监测渗滤液导排系统的有效性,保证正常运行。按照渗滤液水质、水量及垃圾填埋时间,综合选取渗滤液处理工艺。渗滤液处理产生的污泥含水率应控制在80%以下,与污水厂污泥一并处置。填埋场产生的沼气应合理利用,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应燃烧处理。及时收集导排沼气,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及时将雨水导流至库外,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同时,场区内要做到消杀作业,强化对地下水水质、甲烷、恶臭等的监测,规范作业流程,避免污染环境。

  倡导生活垃圾“干湿分离”

  鼓励分类处置厨余等易腐垃圾

  垃圾分类方面,方案要求要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处置。各市、县(市)要因地制宜制定出台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对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处置,倡导生活垃圾“干湿分离”,鼓励对厨余等易腐垃圾进行单独分类处置。太原市要制定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选择一批学校、机关、单位等实行强制分类,先行先试。2017年,太原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要投入运营,建成7个大件垃圾拆解回收中心,新增回收处理能力40吨/日,因地制宜扩大废旧衣物回收站点布局。岢岚、灵石、长子3个县要积极开展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要在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各个环节先行先试,尽快形成一批有效果、可复制、可持续的典型,在全省推广。

  方案还提出,山西省要进一步开放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市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要加强横向协作,鼓励建立污泥、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提升垃圾治理建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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