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罔顾环境问题,
为此,地方政府更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面对部分人的抵触与反对,要敢于维护绝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反思、判断、行动,妥善运用规划、引导等手段,完善督察、整改、执法方式方法,化解社会不良心理和行为,把社会力量统一到环保行动上。笔者认为,当前,环境保护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放大招推动社会自治。
首先,要明确环境问题的本质是因环境资源人人所有产生的生产关系问题,从调整、完善生产关系角度寻找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明确环境资源占有与使用的合法性,做到合适人以合适程序取得环境资源的占有与使用权利。明确环境资源占有与使用的适度性,提倡生产生活过程适度排污,提倡环境资源适度使用与保护,提倡环境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明确环境资源占有与使用的社会性,抑制环境资源占有与使用的负外部性,放大环境资源占有与使用的公益性,促进全社会的环境自觉。
其次,要严格依法行政。公示并解释环保关停限改的法律依据和受控制污染物的目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尽量减少环境保护标准及其利益的不确定性,完善建设时未违建而现在属违建、但未及时处罚的项目,或企业的处理办法及利益补偿标准,限制法律条款的人为可操作性和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等。加强行政机构、队伍建设,防止依法行政过程中出现认识偏差和行为偏差。
第三,要推动社会自治。发动群众寻找、揭发、监督污染源,这是台北成功实行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排放的主要经验之一。既要动用科技、经济、行政手段从工程角度治理污染源,更要大力倡导社会的环境自觉,鼓励全社会保护与治理环境。同时,要促进环境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建设融合发展示范区,提高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意愿。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针对被关闭“散乱污”企业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并通过发放失业保险、再培训等方式让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笔者认为,这不仅是对社会上出现的“环保影响经济和民生”等“杂音”的有力回击,而且为当前各地治理“散乱污”和保障民生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
首先,治理“散乱污”要有作为。治理“散乱污”是偿还环境历史欠账的重要环节,关停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必然会带来诸如影响当地GDP、人员失业等问题,在当前环保问责的压力下,有的地方就出现了两种不可取治污方式:一种是“吐槽式”治污,只提治污副作用,不讲治污新疗效,只抱怨污难治,不思考怎么治;另一种是“一刀切”治污,有污染就灭,只管下“虎狼药”,完全不管疗效。诚然,这两种都是懒政的表现,其背后动机要不就是推卸责任,要不就是躲避问责。治污思想不正、动机不纯就是根源上不想作为。成都的案例表明,治污虽然艰难,但办法总比困难多,摆正动机,担起责任,真正有作为才能迈出治污成功第一步。
其次,治理“散乱污”要敢作为。面对“散乱污”企业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和牵一发动全身的复杂形势,首先考验的是地方政府真正敢于向污染宣战的勇气。要花苦功对排污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分类“把脉”,这样才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要有勇气对治理无望、严重违法的排污企业“切一刀”,坚决关停,治污才能“连根拔起”、防止“回潮”。地方党委政府必须着眼长远,敢于牺牲短期利益,拿出最大的决心和勇气向污染宣战,向生态文明建设进军。
再次,治理“散乱污”要善作为。善于治理是智慧治污的根本体现和最终出路。为此,要善于“打疏结合”。打要狠,疏要准。对于必须关停的排污企业要坚决关停,对于关停后企业主的再创业、劳动者的再就业等要全面综合施策,积极引导企业转型。要善于联手发力。成都的经验表明,“散乱污”治理既要靠环保部门坚决打击,又要靠劳动部门接力支持,也要靠发改等部门给予产业转型政策扶持。部门联手,才能形成治污合力。要善于向外借力。对于环保部门来讲,成都案例的重要启示就是要善于向外借力。面对治理“散乱污”这场硬仗,显然靠环境执法部门单打独斗已不能完全取胜。在当前治污的压力下,要善于借助“督察东风”,积极发动其他部门参与治污,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环境保护不是环保部门一家之责,一个项目落地生根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如果把环境保护责任都推给环保部门,把“环保问责”戏化成“问责环保”,不但板子打不到点子上,而且还会恶化环保的政治生态。
当前各地整治“散乱污”行动正朝纵深发展。要巩固整治成效,让“散乱污”不反弹、不“另起炉灶”,需把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压实,把重视环境保护作为常态常规性工作,从党委、政府、党政工作部门等层面同向发力,各司其职,才能净化环境。
党委要把环境保护同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摆在同等重要地位。毋庸讳言,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是各地党委的“通病”,一些地方为了GDP增长,不惜牺牲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能将环境保护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这是地方党委政绩观的重大转变。也只有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才能从机制上体现党委对当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
对于党委工作部门来说,要紧跟党委决策层的“聚光灯”,根据自身职能自动“对焦”,开辟服务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内容。比如宣传部门要发挥喉舌作用,加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宣传力度,通过舆论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组织部门要将环保工作纳入干部考评体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样,政法部门、统战部门也都要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履行好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如此,党委系统各部门都能按职能对接环境保护工作,都要找准有力抓手,形成有形的推动机制,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就能落细落实。
政府要推动各部门同向发力,不但要扬汤止沸,更要釜底抽薪。环境保护不是环保部门一家之责,一个项目落地生根,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如果把环境保护责任都推给环保部门,甚至将环境污染治理也推给环保部门兜底,把环保问责变成问责环保,不但板子打不到点子上,而且还会恶化环境保护的政治生态。只有各部门同向发力,各司其职,才能杜绝环境污染的漏洞,让“散乱污企业不再反弹。
在这轮整治“散乱污”企业行动中,无论是休克式疗法的直接关闭,还是康复式治疗的停业整治,都要按照“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要求,彻查从项目落地到过程监管造成环境污染的失职行为。对“散乱污”企业的关停查处很有必要,对环境保护失职行为的查处同样不可忽视,因为这是对是否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长效机制的有力操盘。在整治行动中,一定要从源头厘清部门职责,查清造成“散乱污”的背后深层次原因,“谁家孩子谁来抱”,把责任带回家,有功即奖,有过即罚,通过奖惩机制压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