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洁环保网
 
建垃圾焚烧厂须“市场化补偿”
 
来源:信息时报        发稿时间:2009-12-30 10:50:57        发稿编辑:影子
  人人都会产生垃圾,但人人都不愿生活在处理垃圾的设施附近。这样的矛盾,近段时间以来在广州体现得尤其明显。番禺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因周边居民反对而停建了,但问题并没解决,据报道,多个楼盘的业主都反映:晚上经常能闻到焚烧垃圾的恶臭,大家一致怀疑,这股恶臭来自周边的简易垃圾焚烧场。

  据说这样的恶臭已经存在几年了,

问题到现在还没解决,也可算是奇闻一件。垃圾不分类,又搞简易焚烧,当然会产生恶臭,甚至释放有毒气体。但建垃圾处理厂,却又是个很难搞的事情——通常都会遭遇厂址周边居民的强烈反对。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停建是一例,前段时间打算在花都区狮岭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也引发了周边居民的强烈反对。

  在花都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上,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说:如果大部分居民反对,就绝不会建。这话听着很提气,但问题并没解决。垃圾分类处理、进厂规范焚烧,是今后的必然趋势,不然的话,人们就得像番禺区的那些业主一样,忍受长年累月的恶臭。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垃圾焚烧厂该怎么建才能跟周边居民达成一致?

  在由政府主导实现垃圾分类之后,毫无疑问,垃圾焚烧厂的核心问题仍是补偿。之前一些垃圾焚烧厂选址、立项、环评的过程都不透明,主导方的目的无非也是想降低对周边居民的补偿,先把生米煮成熟饭。人们愤怒于垃圾焚烧厂的悄然建设,也是觉得自己的权利被漠视,看不到有尊严的补偿方案。建垃圾焚烧站,在选址科学性、决策程序透明之外,说白了,剩下的就是一个利益协商的过程——就像拆迁一样,建设方和周边居民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赔偿协议。

  现在建垃圾焚烧厂,基本上都由政府部门出面,也自然就带着公共利益的身份,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对周边居民的补偿不到位。而国外成熟的做法是,垃圾焚烧厂建设交由市场运作,具体赔偿标准由企业与周边居民平等协商——谁觉得补偿到位的,就签字同意,觉得不到位的,就继续谈,实在谈不拢,就只有换地方了。建设方给出的补偿,不仅包括现在的环境影响,还会考虑未来的健康成本,甚至,有些建设方还不得不让居民成为发电厂的股东。但在我们这边,垃圾焚烧发电厂事实上是按市场化运作的,但在对周边居民的补偿方面,却又举着“公益”的旗子,这或许是垃圾焚烧厂建设遇阻的一大主原因。

  为了“公益”,私人的权利并没有天然牺牲的义务。所以,解决垃圾焚烧厂建设困局的那把钥匙,就必然是“走出公益思维,实现市场化补偿”,这一点,跟正在修订的《征收条例》“拟市场化补偿”,其实是一个道理。(何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