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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买的家电要退货 顾客需退还政府补贴
 
来源:武汉晚报        发稿时间:2010-08-16 13:07:33        发稿编辑:幻境
  汉网消息(记者 符樱 通讯员 成劲 邱妮)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已经启动,市商务部门昨介绍,市民通过“以旧换新”购买的新家电,同样可以享受“三包”承诺,不过顾客如果要退货,需同时退还补贴款。

  商务部门介绍,家电以旧换新的产品,如果因质量等问题需要退货,

  购买人应提供购货时的身份证件原件和购货发票,销售企业返还给顾客的货款是顾客的实际购买价,也就是扣除“换新补贴”后的金额。

  顾客办理完“以旧换新”信息修改、资金补贴退补手续后,可以领回以旧换新凭证,之后,可持该凭证单,重新购买新家电,并享受家电销售价10%的补贴,但不能超过补贴上限。

  目前,我市工贸、苏宁、国美三大家电卖场,均已开始“换新”,国美还表示,在国家补贴之外,国美和厂家还会额外加上补贴,最高补贴可能达到新机售价的30%。其他“换新”网点也正抓紧时间备案、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