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构想,着眼建设世界城市要求,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为全面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实现“投放规范化,收集标准化、运输专业化、处理无害化、管理信息化”,我委编制完成了《关于切实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运行管理水平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完善管理体制、提高运行标准、增进作业水平、加大科技和经济收入、加强宣传引导等10条指导性意见,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10年2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联系人:卫潘明,吕江涛;联系电话:66056306,66056239;邮箱:lvjiangtao@bjmac.gov.cn)
关于切实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运行管理水平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北京市城乡环境得到改善,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特别是2009年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定位,确定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思路和目标。为贯彻落实《意见》,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构想,着眼建设世界城市要求,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下大力量加大综合管理的力度,以一流的标准、一流的管理做好垃圾处理工作,全面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实现“投放规范化,收集标准化、运输专业化、处理无害化、管理信息化”,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消除生活垃圾管理盲区
各区县负责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处理工作,2010年完成郊区县环境卫生责任划界工作,城八区完成辖区环境卫生责任划界工作。水务、园林、建设、商务、交通等部门明确河湖、绿地、建设工地、集贸市场、交通场所环境卫生责任。区县及行业管理部门要明确辖区内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企业,落实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做到全天候无缝覆盖,应收尽收,禁止乱倒乱卸。
2010年各区县要做到生活垃圾管理无盲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纳入日常管理,由收运处理作业主体对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实施作业,全面提升作业和管理水平。
逐步建立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制度,组织开展餐厨垃圾排放登记试点工作,明确餐厨垃圾产量、运输单位和处理设施。
二、完善管理和作业体制,创新监管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层级垃圾管理体制,落实管理部门和职责,增加管理人员,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建立规范有序、适度竞争、规模发展、高效运行的作业体制,加快促进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产业化发展,规范收运主体,加强对作业队伍的监管,坚决清理未经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体从事生活垃圾收运工作。
健全垃圾产生单位与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企业的合同制关系,区县管理部门对环卫作业队伍承担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作业量和作业质量进行严格监管,实现管理和作业部门的责、权、利相互协调统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垃圾收集、运输的作业服务,大力扶持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的企业参与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公共服务领域。
三、规范垃圾投放体系,方便群众投放
建立科学规范的可回收垃圾统计体系,公布可回收垃圾的具体品种和回收方式,全市推广可回收垃圾分类投放,可回收垃圾由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和环卫运输系统收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厨余和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或就地处理。推进居民小区在垃圾投放点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做法,促进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结合垃圾分类达标进度,分类收集容器配套到位。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将可回收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纳入环卫作业体系,探索收运处理全程服务的新模式。对社会公布专业作业队伍服务电话,收费标准等,为垃圾产生者交售可回收垃圾和分类投放提供方便,探索鼓励市民踊跃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新机制。
四、健全收集系统标准,做到垃圾全密闭分类收集
大力推进密闭式清洁站向分类、压缩、密闭、环保、称重、资源化处理等多功能化的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北京市密闭式清洁站建设改造技术导则》,新建和具备改造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应做到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通过调整服务范围和收集种类的方式,实现密闭式清洁站的区域分类收集和转运的功能,形成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的物流技术体系。大力推进小型人力垃圾收集车的升级换代,鼓励发展电动垃圾收集车、大中型垃圾压缩车巡回收集方式,创新垃圾收运模式,减少垃圾中转频次。严格执行《密闭式清洁站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应做到设备全密闭、无臭味、垃圾不落地不暴露、收集过程中不遗撒、不泄漏。
五、提高垃圾运输专业水平,垃圾运输密闭无遗撒
垃圾清运做到全密闭、不遗撒渗沥液、车容整洁不挂带。城八区运输车辆应加装IC卡系统,对垃圾产生地和消纳地进行监管。建设清运车加装GPS试点系统,对垃圾种类、来源、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信息进行管理衔接,加快推进垃圾处理物流、计量统计全程信息化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打好基础。
六、严格执行垃圾处理设施作业规范和标准,确保达标运行
修订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检查考核标准,提高监管力度。完善垃圾处理工艺设备,环境保护设备必须全部到位,保证运行效果。制订垃圾处理设施全封闭标准,对处理设施进行全封闭改造,新建及改建垃圾处理设施须做到全封闭负压运行,垃圾焚烧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切实提高垃圾填埋场作业标准和作业水平,严格控制作业面积,推广膜覆盖作业,每班作业后进行覆盖,非作业面采用膜全密闭覆盖工艺,沼气负压收集,提高沼气收集率,推广沼气综合利用和集中处理,渗沥液及时处理无积存,减少填埋场对周边的影响。对于不达标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按照《北京市环境卫生责任追究办法》(京政发〔2007〕16号)的要求追究责任。
七、加大垃圾处理投入,确保垃圾处理设施作业质量
加大投入,提升装备水平,确保作业主体高水平运行和管理。垃圾处理各环节人员和资金投入满足作业标准提高和工作量增加的实际需要,及时更新设备,确保作业质量的稳定和提升。市、区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垃圾处理资金保障、规划选址、政策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工作。。
八、加大协调统筹力度,强化监督考评
发挥推进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行业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协调和联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建立生活垃圾登记排放制度,针对乱倒乱卸、跑冒滴漏,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垃圾产生单位、清运单位和处理照高限进行处罚,加大对无证经营作业单位的打击。
完善行业主管部门的垃圾处理综合考评体系和城市公用类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垃圾处理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各区县应建立健全辖区内垃圾运行管理日常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在考核评价体系中除对该地区垃圾收运处理作业过程和作业质量考核外,对规划实施情况、管理体制建设及运行情况、属地管理责任履行情况、人员及资金保障情况、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价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扩大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创造条件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对外开放,逐步公开相关数据和运行情况,吸收周边群众参与对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促进设施周边和谐稳定。
九、运用科技和经济手段,提高垃圾管理水平
完成市属垃圾处理设施双向称重系统改造,区县设施实现称重数据实时上传,扎实推进全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系统项目建设。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搭建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平台,鼓励使用先进技术,发展低碳产业,促进节能减排,积极探索机械生物处理、垃圾衍生燃料、等离子等新技术的应用。
积极推进全市垃圾处理调控核算平台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对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的补助机制,用经济手段促进区县进行垃圾分类。加强垃圾收集运输物流监管和计量,保证平台正常运行和垃圾处理调控效果。
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公众参与垃圾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在电视台、公交、地铁车内及站台播出垃圾处理公益广告,开展形式各样的大型宣传活动;联合环保组织进入社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环境改善行为的能力,积极引导市民实践垃圾分类;继续在市属中小学校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对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区县、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法规的单位、地区及个人,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进行公开曝光。










